關於「愛」的佛教觀點


愛有很多種,以下將針對男女之愛、父母之愛、大愛,說明佛教的觀點。

男女之愛:

  世間將男女之愛又分為性愛和愛情。性愛是短暫的,通常在性行為過後就會消失。這樣的狀況,表示依賴性愛而產生的男女關係,是不可靠的,符合佛教所說的無常。大家所推崇的是終生的愛情,就是能從一而終、白頭偕老的愛情;從佛教觀點來看,這樣的愛情仍然是無常的,即使有辦法將愛情堅守一生,但是面對無法逃避的死亡,愛情還是會煙消雲散。其次,當年輕的歲月逐漸消逝,我們對另一半的吸引力也會漸漸變淡,如果不能將愛情昇華為責任和尊重,出軌的情況就會乘虛而入。

  我們渴望愛情是因為它帶來快樂,但在年老之後,年輕時所奮力追求的愛情,卻經常為我們帶來痛苦,這樣的轉變其實就是愛欲的本質,無法保持永遠不變。

  與男女之愛一樣的無常,而且會帶來痛苦的是:愛吃(會變胖、生病),愛錢(容易迷失自己),愛名聲(容易使人隱藏真正的自己),這些都是屬於貪愛的範圍。

父母之愛:

  出自於生物的天性,我們會盡心的照料我們的下一代;這樣的愛,超越了自私的人性。父母為了自己的兒女,無怨無悔的付出心力和體力,為的就是希望兒女能平安長大,我們總是稱讚這樣的愛是偉大的。但是,隨著子女逐漸長大,不再是無法自立的小孩子,由父母照料子女的關係,終有結束的時候。不能放手讓孩子自立的父母,他們對子女的愛,將轉變成一種得失之間的痛苦;而願意放手的父母,則必須承受年歲漸高,子女離開另組家庭的落寞感。

  父母之愛雖然超越了自私的人性,但隨著時間的進行,無常終將到來,不管放手或不放手讓子女自立,父母也或多或少,會為了這些轉變感到無奈和痛苦。由佛教輪迴觀念來看,在往後重新投生的輪迴中,即使父母與子女能再度相遇,他們有可能會變成擦身而過的陌生人。

  這些說法並不是鼓勵父母不要愛自己的子女,我們所談的重點在於:如何看清楚愛的無常和愛所帶來的痛苦;如果能在付出或接受「愛」時,心中明白「愛」的本質,而不會執著,我們就能減少「執著於愛」所帶來的痛苦。

大愛:

  世間最高級的愛,莫過於對所有眾生無私的愛;不為自己求安樂,而希望眾生都能獲得平安、快樂,遠離痛苦;即使自己正承受著痛苦,仍然一心惦記著他人的福祉和幸福。在佛教裡,成佛的必要條件就是發心而且去實踐:要讓所有眾生都永遠離開痛苦、得到快樂;這樣的大愛稱為菩提心。

  其實這樣的心理狀態,已經不能稱為愛了,要用語言文字去表達這種心態是個難題,我們就姑且稱之為大愛吧!能發心和實踐大愛的人,應該列入聖賢之類,佛教中稱為菩薩,他們已經發願要讓眾生都能得到最究竟的解脫,所以能捨棄自己的享受,把生命的焦點放在幫助眾生離苦得樂。


  芸芸眾生在輪迴之中浮浮沉沉,都是因為被愛所捆綁;如果能認清楚愛的本質,就能看見生命的真相而從痛苦之中得到解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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