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的莊嚴外表和成佛的境界

 
  「佛陀」一詞是從梵語音譯而來,其原始意義是「覺悟者」,它的發音用台語或英語來唸比較接近梵語,若要用漢語唸,「佛陀」的原始梵語則是唸「菩陀」比較接近,但現在大家已經習慣使用「佛陀」了。其實,知道「佛陀」的意義,比發音正不正確重要多了;「覺悟者」有何意義?我們常說佛陀的境界是「無上正等正覺」,白話來說,就是「達到宇宙間最高的、真正一切平等的正確覺悟」,這個境界是宇宙間最圓滿、最完美的狀態,沒有其他狀態能超越這個境界,這樣的覺悟者就稱為「佛陀」。
 
  佛陀有三種「身」,即「法身」、「報身」、「應化身」;「報身」很容易理解,就是我們眾生,因為業報而有的肉身,指的是眾生(包括佛陀)的身體;「法身」則是不會變動、不會消失、人人本來就具備的「真如本性」,不是看得見、摸得到的肉體,但是因為眾生尚有迷惑,所以無法知道自己的法身是什麼,而佛陀已經成佛,所以才能證得「法身」;「應化身」則是佛陀因為已經覺悟而有了神通,能用神通變化出自己的另一個身體,能走能動作、說話、與眾生一樣,「應化身」是佛陀用來度化眾生而變現出來的。
 
  「報身」是會死亡的,佛陀的報身死後,他就進入無餘涅槃,就不會再生出其他報身,離開了輪迴;「法身」則無論肉體死亡不死亡,都不會變動、不會消失。
 
  所有的佛都具備「三十二相」,這是佛在前世還是菩薩時,累積福德所得到的果報,是為了成佛之後,能方便以莊嚴外表度化眾生,所修行得到的三十二種吉祥莊嚴的身體特徵。
 
  佛陀和菩薩、阿羅漢等得道的聖人有何不同?和其他眾生有何不同?佛有「十八不共法」,就是十八種唯獨佛才有的特徵,在世間,其他的聖人或眾生都無法做到這十八件事,所以叫做「不共」,也就是說「十八不共法」只有佛才能具備,具體是哪些不共法,請自行查閱,不在此贅述。雖然我們常聽說「佛與眾生平等」,但是這是從「自性相同」的角度來說的,然而對沒有悟道的眾生來說,佛和眾生是大不相同的,而且正確的說,佛的境界由眾生看來是不可思議、無法猜測的;對已經成佛的佛陀來說,「覺悟」和「不覺悟」是平等的,也就是說,眾生本來就是佛,只是被妄想和執著所障礙,而看不見自己原本的真如佛性,等到眾生除去了那些障礙,佛性自己就會顯露出來,所以經中之王「法華經」才會傳達「人人都能成佛」這樣的概念,因為一切事物皆有佛性;然而,當眾生證得佛果之時,「覺悟」或「不覺悟」也將變得不再那麼重要,而能以「一切平等」的境界來看待一切事物。
 
  如果您也希望能像佛陀一樣,擁有不可思議的平等智慧,「決定開始學佛」將會是未來成佛的關鍵性因素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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